广西大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恒所)成立于1993年,原为柳州铁路局设立的广西铁道律师事务所,后于1999年改制并更改为现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律师事务所。律所办公场地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华润万象汇铂寓36楼,面积420平方米,是所内律师斥资购买的拥有自主产权的高端写字楼,周边街区商业氛围浓厚,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非常便利。
大恒所执业律师共16名(目前正在引入合适的律师),基本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部分律师还具有硕士学位分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广西大学、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院校。而且,大恒所律师队伍阅历丰富、年龄结构合理,既有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后早期取得律师资格的资深律师,也有曾在司法机关、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历练多年的青年骨干。
大恒所十分重视内控、执业、党建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为借助先进法律科技赋能律所管理,大恒所向北京新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目前律师界最先进的Alpha系统。该系统在案件检索、业务研究、律所管理、内部管控、法律培训学习等方面具有非常强大的功能。大恒所是广西区内最早使用Alpha系统进行业务提升和律所管理的事务所之一。
自成立以来,大恒所承办了大量诉讼、仲裁案件以及非诉法律业务,特别是在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法律顾问经验,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支持。此外,由于与铁路部门的渊源,大恒所与全国各铁路局集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还担任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大恒所始终坚持“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秉承“铁肩担道义,铮骨护法威”的执业理念,恪守“敬业尽责、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个人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